1、我向父亲借了一笔钱(有借条但是无还款日期,借款日期为: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起先母亲不知,父亲去世后,母亲知道了,要追回这笔钱,请问这样的借条有无上诉失效期。?
2、我们有三姐妹,大姐成家自立。二姐离婚后仍和父母及我们生活在一起,父亲生前,二老和二姐的生活费用及家庭花销全由我们支付和照顾,请问如果母亲真的起诉的话,我们可否向母亲和二姐讨回一部分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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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借条具有一定的诉讼时效,你现在可向对方主张债权要求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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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未约定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你母亲要求你偿还之日算起;
2、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你无权向母亲讨还,那样也是应受道德谴责的行为;
3、对于家庭内部债务纠纷,建议你还是多做协调和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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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约定还款期,这张借条现在没有过时效。你无法向你母亲、二姐讨回生活费。一家人和和睦睦,何必弄成这样,你需要多跟你母亲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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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