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38岁,在一家水泥公司上班,今年5月在一次检修中造成重伤,脾脏被全部切除,经鉴定为7级伤残,我的基本工资1400,我想请问,我的伤残金应该是多少,公司应该怎样支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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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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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知单位是否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工伤,如不确定,建议你及时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否则从五月起超一年,就无法从单位得到赔偿了,至于标准,建议你到律师 所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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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