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是再婚的,结婚已经有27年了,外婆在婚前只生有我妈一人,外公婚前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99年时我外公的房子拆迁,搬到分配的新房子,而后我爸妈出钱把房子买了下来,但是只出钱,写的名字是我外公的,因为那么多年我们家一直把我外公当自己的亲外公,他们家的水电费,电话费都是直接划我妈的卡。外公外婆也到公证处去公证说:房子等双方都逝世后,归外孙女——也就是我。但是现在我外公年纪大了,他的儿女们出现了,要求以后房子也有他们的,说公证书没用,法律上他们是有继承权的,最多他们一半我们家一半。外公年纪大了,小孩子来找也把持不定。如果我外婆先没了,我外公又另立遗嘱,那张公证书还有效吗?望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