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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水域死亡赔偿标准[交通]

交通事故
2011-01-05 14:54: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关于水上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目前没有独立的赔偿办法。按照《广东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第十条的规定: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而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失效)第三十七条(一)至(十一)项和第四十八条(二)至(六)项执行。
    因此关于水上交通事故是按照陆上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现在都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人身伤害赔偿解释进行赔偿,您可以参考上述解释,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具体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