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孩子13岁了,刚转学到本校,因一女孩看男孩子不跟他们合群,在入校的第三天就找本校学生把这一男孩打了,孩子回家没有告诉家长,以为挨过这次打以后就没事了,没想到这女孩子从那以后还是找事,最后被打的男孩告诉了家人,妈妈去学校找老师给调解以为没事了,就在2010年12月31日,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男孩又被打的伤重入院,是女孩的男朋友打的,女孩13岁,她的男朋友大约是十七到十八岁之间,我们已经报警了,我们想知道我们要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学校要担负怎样的责任? 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1-05 10:23: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