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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下午下班,我走在安全道里,突然,左车道冲出一辆大卡车向我撞过来。送到医院后我的腿和手缝了15针,在院间对方给了我500元生活费(还是我要的)住院费是对方出的。我在院住了10天出院。到现对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也没有来看望过。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呀。

交通事故
2011-01-02 20: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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