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个广州市户籍的离婚女子有一段外欲,给她其骗了,她说要我给她生一个孩子,她说怀孕后就要和我分开,并且还写了协议书“以后生下的小孩我不能认一切不要我负责任,有她一个人承担小孩的一切”双方签了名。但现在怀孕两个月了就反口了,又于各种因素引起搞疆了,分开后搞得我的家庭不安宁,说要到法院上诉我重婚罪,小孩出生后要我抚养还分我儿女的家产。请问这样事要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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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简单描述,构成重婚的可能不大。但是小孩出生以后支付抚养费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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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们未进行婚姻登记,则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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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费你要给,你的财产他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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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不算重婚,而且轻节轻的缓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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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一方和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的。根据你所述,应当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生下小孩应当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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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