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41.5共有房产.但丈夫早年把该房产赠与给他外孙女了但我知道时已超过二年时效朋友.现在有告诉我撤销经过公证赠与书他的赠与行为即可认定无效.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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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该房产是你们夫妻共有的,你可向法院主张该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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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赠与无效,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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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经过公证的单方赠与,实现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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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单方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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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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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通过法院撤销赠与,且不受时效的限制。具体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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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子是共有的,男方只能处分他的那一部分。因此,赠与协议只有部分有效。涉及到你的房产份额,无效。
2. 房子没有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如果有疑问,欢迎给我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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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