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为人自私,吝啬,不求上进,我母亲为了我今后的生活担心,写了一份遗嘱留给我一套房子和一些钱,房子只属于我一个人所有,钱让我用于创业自负赢亏。我想知道如果那一天我如果真的和我先生离婚了,我母亲留给我的这些东西可以做为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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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明确归你一人所有的话,可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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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个人财产。你先生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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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将房产过户到你个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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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母亲写明遗嘱的话,那么是你个人财产。建议你再就遗嘱去做个公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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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母亲在遗嘱中明确该房屋只留给你一个人继承的,你先生无权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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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需要特别指定归你一人所有,那么可以作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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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