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为哥哥结婚盖了房子,可嫂子不愿意和我父母一起住,于是父母把盖好的房子卖了,为哥嫂添了51000元给哥嫂在宁东镇中心区买了一套房子,后来全家搬到吴忠,父母和哥嫂各自有一套房子,由于我们是宁煤集团的员工,集团为员工在灵武又分了房子,我嫂子联系的人买了我父母分的房子,我父母的房子价值178000元,我父母卖完房子后给了我哥嫂30000元,后来,哥嫂打算在吴忠再买一套大房子,于是哥嫂把父母添了51000元买的房子卖了后,又在吴忠另买了一套,他们还买了一辆中华车,我父母又为他们添了20000元,当时说是借给他们的,现在他们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婚,父母出的钱他们也没有给个说法,我想问一下,我父母出的钱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