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在单位没有办理保险等等,而且经常加班,星期六,星期日等等工作和平常一样没区别。每月经常没有假(1天都无,只有没有什么工开才放1,2天),由于上班时间太长太辛苦,本人在9月4号感冒觉得太累于是在家休息了6天(无请假),9月10号本人到公司对负责人口头表达了不想做要走,结果该负责人话要扣一个月工资,又话如果还做就要扣工资,按矿工1天当3天算,6天下来按18天算,本人很火,当即不做了,现在到了发工资提成,该负责人话要扣一个月工资和提成,请问我可以拿回自己新新苦苦做的血汗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