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前,我从废品收购站捡到一个电话,就打了这个电话问他喜不喜欢瓷器和字画,我这7-8年来从收购站收到了近2000张字画和一些瓷器,花了我大概40--50万元,由于要拆迁搬家的缘故想出手,所以联系了这个人,就把他带到家里看看这些东西,最后谈好了价钱180万元。先给了130万,打了一个50万的借据,2个月还清。但是现在他说里面许多字画是假的,并且要报警,请问:我构成诈骗了吗?另外,我们之间还有一个书面合同,内容是:我们双方公平自愿交易,永不反悔,有我们俩的签名。请问:这个书面声明对我有什么用?谢谢!请回答月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