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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前几天跟一个男人吵架。他老婆过来把我脸给抓破了。当时总觉得脸上有点痛。回家在镜前一照。才知道脸被那个女人抓破好几道伤口,很生气过去问她为什么要抓破我脸。她以为我会打她。伸手又要抓我的脸。这次我有防备没让他抓着。但一件几百块买过来的衣服被她给抓破了。在这当中过来几个人把我们俩分开。当我回过头来看她时倒在地上。鼻孔流血。后来110过来把他送到医院去。过了几天派出所说要我赔她医药费。我要她赔我误工费。精神费。但我没有打人啊。但是所里人说。这是我起因受伤的。你说我应该付医药费吗。而且说如果调解不了双方都要去拘留十五天。你说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事?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1-03 2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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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