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33岁男性,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被害人骑得电动自行车,肇事者位小轿车,根据交通部门认为该肇事者付全部或主要责任,发生车祸的当时肇事者放下车辆逃跑,该肇事者没有驾驶证。其后一位有驾驶证的人顶罪,并报警。那时人已经死亡,事后肇事者有去自首!
受害者有妻子,两个儿子,一个7岁,一个刚刚出生,父母均为59周岁,哥哥以成婚
就上述问题,应该追究什么样的责任?怎么赔偿?对于公司怎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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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交通部门应当予以刑事立案,家属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求肇事者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对于公司可以要求申报工伤,其直系亲属应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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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逃逸致死量刑应在7-15年,如果只是逃逸3-7年,其有自由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就死者的妻子以及两个孩子、父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由公司承担雇主责任。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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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涉嫌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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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交通肇事罪,若对方积极赔偿在与受害者家属协商情况下可减轻处罚,赔偿项目应包括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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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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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