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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前姐夫于前几天开自己小货车在路上行驶时与另一辆车相撞,我前姐夫当场死亡。并且还未获得任何赔偿,跟我姐夫一起的还有一人当时也在副驾驶位置上,并且受伤很严重,需要长期治疗,需要大笔医药费用,而保险公司只赔偿一部分钱。现在的问题是,伤者方要求剩余医药费都需要我前姐夫跟另外一辆车的车主双方支付,请问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我姐跟我姐夫已经离婚一年多了,家里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归我姐夫抚养。我前姐夫的父母已经过世,目前还有一个亲哥哥,如果伤者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合法,那这一笔费用应该由谁赔偿?是由我姐夫获得的赔偿来偿还吗?如果我姐夫所获得的赔偿不够支付伤者的医药费应该怎么处理?并且现在还有一个小孩子需要抚养,所得赔偿应该全部拿去支付伤者医药费吗? 并且当初为了小孩子上学便利,小孩的户口一直都是挂在我姐夫的大哥户口上的。我姐现在想去把小孩的户口转到她的户口上,但她只有小孩在医院的出生证明跟派出所的监护权证明,请问我姐能否把小孩的户口转过来?如果现在我姐夫的赔偿费还没支付的情况下,把小孩的户口转走,是否会影响小孩子的受偿权? 心情比较乱,文字可能会比较杂乱,希望大家能够耐心的看完,并帮忙解决一下这几个问题,在此谢谢大家了!

交通事故
2011-01-01 1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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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