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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结婚,婚房是夫私房,85年拆迁,适逢上海联建公住试点,私房面积92平米,分得两套住房,价5600元,旧房折抵3400元,私人追交2200元,现住房接轨,还需交费六千多元。因原联建公助经济协仪由夫名签署,产证只能登在他的名下。请问其妻是房屋共有人吗。根据住建部【2008】168号文,夫妻既是事实上的共同出资人,其房产证能否登夫妻两人名字。

婚姻家庭
2011-01-01 13: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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