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朋友2008年欠我5000元钱,2009年经法院调解,调解书规定2010年1月还钱,但他仍然不还,人也找不到,我只知道他原来和父母同住三间平房,我怕拖太久调解书失效了,您说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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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应该在2012年1月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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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调解书不会失效。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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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的民事调解书必须生效,也就是说该民事调解书必须使法院出具的,加盖法院公章,并且对方当事人签收下来。
其次,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在规定最后履行期限期满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注意,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逾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您可以去原审法院或对方财产所在地的同级法院申请,审核后到立案庭填张表即可。执行费用也会由被告承担。同时,实践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需要提交保证。鉴于,您的金额,本人认为没有必要。
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提问。希望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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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申请强制执行,如有进一步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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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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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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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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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朋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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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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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