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9日沙河市公交公司答应让我承包西行公交车车体广告业务,并让我交了20000元承包金,但现在车来了,他们却想让另外一家承包,我要公交公司对给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可是我只有收据没有合同,而我也同样受了客户的定金,公交公司的变卦给我和我的而客户都带来损失,可是我要打官司能赢吗?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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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据本身不属于合同,但属于有效的证据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您可以找几个证人一同去协商处理此事,同时将你们商定的合同细节体现出来,并同时将谈话录音,就可以证明合同的主要条款。您就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 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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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根据你的介绍,收据可以证明你们之间有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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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收据是如何开具的,上面显示的收款事项如何?另外,交款时有无人证?建议最好当面咨询或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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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