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迫来到了男朋友家.10月5号到他家的,因为他手里有我没有穿衣服睡觉的照片,他是偷拍的
当时他说给我1800元一个月工资的,第一个月是给了可是地2个月我怀孕了,我和他说过我不要的可是他要,
最后我在
11月21日到医院做了人流
11月25日他家人都知道了这事,都赶我走,我男朋友也在类
可恶的是医院没有做好人流,孩子还在我的肚子里
但他家人不知道我男朋友知道
当时他已经结婚了还和我谈,无耻的人,是在我和他发生关系之后告诉我,以前我问都不说,还骗我
现在他们想让我就这样的离开,我怎么办,又没有钱,还有个不知是死是活的孩子在肚子里
请问我要那1800元有犯法吗?在法律上他应该给我吗?
请问,身为男方,真的应该不付任何法律责任吗?求求你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