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驾车时,未超速,一个行人跑步横穿马路,因为右边车道有车同时在行进,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无法看到有人横穿马路。右边车辆一过,那个人就速度很快的跑过来,膝盖撞到我的车的右前轮上方、倒地,伤势不重。我停车后立即报警。那个人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后未做检查就离开了,事后他声称自己当时没钱,但又未与我联系。事发第二天后,他每天到医院做几种不同的检查、治疗。4天了,到交警队处理,交警明确指出行人应负主要责任。因为医院的一张检查报告上说怀疑伤着可能有伤,交警不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到底应负多大责任?什么时间交警才能处理?那个行人如果不断要求检查身体或者是医院总是不排除怀疑,我该怎么办?现在因为没有交警证明,保险公司不理赔,车不能修,我垫支的医药费也没赔付,不能开车给我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有没有什么法律途径能快速解决?

交通事故
2010-12-30 2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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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