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99年贷了3万块,贷了15年,贷款人于02年死亡,因其家人对贷款全不知情,所以贷款人死亡后就造成了欠款。最近接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律师电话说资产管理公司要告死者的妻子,要求其还款。(注:律师说银行于2004年将这一贷款剥离给了资产管理公司)此时死者妻子及其家人才知道死者还有贷款。8年间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从未联系过死者家人。请问死者家属要不要还款?如果需要还款的话,要怎么还?是一次性还是还到贷款截止日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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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过诉讼时效,不用还对方的钱。如对方坚持诉讼,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处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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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需要还款的。通常是一次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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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过诉讼时效。建议不要管他。如果他们要起诉至法院,我建议你们立即委托律师就是,不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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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过诉讼时效,不用还对方的钱。如对方坚持诉讼,建议你们委托律师处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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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贷款人于02年死亡后,银行没有催款,应当丧失诉讼时效;但还要研究资产公司什么时间收购的银行债权,如果是2004年间隔两年,也应当丧失诉讼时效;那么,只要再签写催款单证,资产公司应当无诉权。另外,关键是死亡后银行没有催要而债权转让间隔两年以上。按规定资产公司在省级以上报刊发布催债公告就对债权人起到延长时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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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