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在96年我们从卢湾区打浦路拆迁分到闵行区,因当时规定以小家庭为单位,没有结婚的和父母分在一起。和父母分在一起的后来用父母的公积金买下了产权,但是名字是住在一起的儿子现已结婚并有一女。请问如果父母双亡,该房子其他子女有份吗?如有份请问如何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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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产权证上只有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只有他一人的名字,其他子女想要分得部分难度较大。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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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是儿子的,该房屋就不属于遗产,其它子女无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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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前不主张共有产权的,将来其他继承人不能代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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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