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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黑龙江五常市人.在96年来京打工.有4个人的土地.有独生子女证.当是我成包给了别人.可在98年我那的大队就把我家的地给分了.别人家3个孩子都给分地了..2000.年时回去要..大队的人也不给..我家是那的做地户.有几百年了.不是后班去的..请问.通过法律我能要回我的地吗..谢了.

其它综合
2010-12-30 13: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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