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7月签的合同,签了一年到期又续签了3年,要2012年7月才到期,刚进单位工作的时候档案交了 。我就是想问:
1。 我现在直接离职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 直接离职我的档案单位会不会因为我合同未到期而不交给我本人
3。 我当时户口没有落到当地派出所,以后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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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单位有没有欠发工资等违约情况,有的话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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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是否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金,一是看你有没有单位出资送你出去培训,培训后的服务期是否到期;二是看看你是否属于禁业限制的范围,单位是否向你支付了禁业限制补偿金。如果没有这两种情况,你无需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扣留你档案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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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