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公司的股东。我们公司3人出资开的公司,现在公司盈利了,但是法人却说年底个人把自己做的提走,公司与你无关,请问我有权利要求分红吗?法人做的单子多。但是公司里所以的花销我们3人都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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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按照公司章程办理,既然你已经实际出资,应当按照出资额分红。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分红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上述法律规定,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可以永久保留我的手机号码,从此你将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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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因此,公司的钱不是你们股东的钱,不是要提走就提走的;进行分红的条件和分红的比例,你们可以根据你们制定的章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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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