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急急忙忙找的房子,当时因为租的很匆忙,感觉那里环境还好,就给了房东钱了,房租600,押金是2个月的钱1200,因为是8月20号住进去的,所以先交了200块钱,从9月开始租了一个月600元,我也付了
,9月30号我搬走了,因为当时没签什么合同,我认为房租到期我就可以走,现在的情况是我找房东要钱去了,
他说只退我一半,我想请问律师,他们的要求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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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建议和房东协商要求全额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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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未提前通知则合理,如通知了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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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你可以要求他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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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