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在一家财务代理公司注册了50万的有限公司,协商给他们1万元的代理费,50万是别人垫资的。公司注册好后公司帐上资金被转走,10月份这个抽资人被抓了,涉及到垫资注册的有100多家企业,工商局说50万以下的做罚款的决定。工商局工作人员说:罚款最好去他们那交,配合的好就5%的罚款,配合的不好就15%,如果我不去就起诉我(我是法人)。
注:我一直没有工作,带着小孩跟老公常年在外,有慢性病每月去医院复查。我真的是交不起罚款话,工商局起诉我的话我会不会被判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