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以前有一个特别爱的女友,因为环境原因我们分手了,那段期间我特别失落特别伤感,恰巧单位有一个女孩狂追我,我这个人又受不了寂寞,我跟那个女的在一起了,但是我丝毫没有忘记我的前女友,过了两年不知道是不是缘分的缘故我们相遇了,得知她还深爱着我,我也深爱着她,我们的感情爆发了,我还想跟我的前女友在一起,可我现在的情况不同,我现任女友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但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我对她完全没有感情,那两年里我一直在赎罪。我曾叫她打掉孩子,可她死活不肯,最终孩子出生了,现在差不多一岁,我好苦恼,我的心好累,但我明白我深爱的是我的前女友。我们想在一起。我不想跟没有感情的现任女友在一起,对她我只有为我当初的冲动感到非常抱歉。如果我走掉了,我该负什么责任?我真的很想跟我前女友在一起,就算死我也愿意。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帮帮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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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首先,你与你现在的女朋友不存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其次,你与你的小孩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监护和抚养关系。综上,关键是对于小孩的监护和抚养与你现女朋友达成一个协议。如需进一步帮助,婚姻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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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小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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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现任女友分手,但孩子抚养问题要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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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谁在一起那是你的事情,但对小孩你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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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同你前女友结婚。但对已经出生的小孩要尽生父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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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