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2万的购房定金,签了卖房协议,(只说几号交清全部房款后,房产证等全部给他,去办手续,没提违约之事)现不想出售房,还他2万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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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们签订的卖房协议已经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因此:
1、如果“卖房协议”中明确约定你此前支付的2万元为“定金”,或你给了对方收条,收条上写了“定金”,那么你要解除合同,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即4万元。
2、如果对于2万元的性质没有任何约定或说法,那么从“预付款”的角度考虑,可以只归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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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归还2万元,还需要赔偿2万,这是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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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违约的话,可能要承担定金罚则,定金要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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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应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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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从法律上讲,您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四万元。但是您可以与买受人私下调解、和解。看对方是否愿意接受。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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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法定的可以宣告合同无效、撤销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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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违约在先,对方可要求你双倍返还定金。建议协商解决,如对方同意,只返还定金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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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定金的话,需要双倍返还4万元。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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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