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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0日早上本人在温州五中门口行走,一辆凯迪拉克找车位直接轧伤了我的左脚。当时我敲她车窗跟她说我脚被压,她不予理睬直接开走。本人忍痛到公司,同事帮我报警,随后本人去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说软组织挫伤需要休息一个月。然后带着证据去交警队解决。结果肇事者当天以忙为由还说我有压倒她么,拒绝到交警队。肇事者第二天到交警队解决,找了交警队的熟人,查看了录像,压到我上午8:20分到8:50左右才去肇事现场去看我还在不在现场,交警认定她负全责。她说让我先养伤,等好了再去处理。一个月后脚伤好的差不多了,昨天去交警大队约她,结果她说很忙,没办法过来。交警让我自己约她,约不了她就告她。打电话给她,她说你叫我来我就来啊。你去跟交警说啊。这样情况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0-12-29 15: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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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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