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一年跟随一个老乡去城里干活,因为是熟人,故未签合同,但至今对方未给结算劳动所得,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是法院起诉对方?我父亲手里没有证据该怎么起诉?要走什么流程?此事很重要,请大家帮帮忙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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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仲裁,只要形成了事实劳动即可,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拖欠工资可要求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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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支付拖欠的工资,还需要支付50%-100%的赔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具体计算建议当面咨询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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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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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资欠条的,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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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