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是离休的,在2008.8.3日因病去世的,我的叔叔到法院起诉我负担我爷爷的部分未报销的医药费(我的爸爸也死了)我从来没有看到我爷爷在医院的医药单据,在开庭时,我叔叔只是拿来医院开的证明说我爷爷还有一万元医药费没有报销究竟是什么药我也不知道,两次开庭我都要求法官说我一定要看医药单据在我的要求下,法院到医院拿医药单据,医院说真麻烦只是在电脑上拉了一张表,表格下方有一行数字是10065元没报销,我是代位继承我爷爷共有五个儿女,法院判我承担1010元医药费请问律师我没看见医药单据法官就判我承担债务,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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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正规的发票才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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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上诉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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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