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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31日上午9时许,我81岁的外婆在逛街时被的士从后面撞倒,造成左腿小腿骨折,住院至今仍未出院,现在已经拆了石膏,但是还要一个月才能下地活动,肇事方想私了,只肯出陪护费一天25块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天15块,不同意的话就不在管我们受害方了,请问要打官司的话,法院会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10-12-30 09:45:3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当时有没有报警?如果交警介入处理,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相关医疗费用、法医鉴定、损失情况去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要求赔偿。如果没有报警,可以依据相关医疗费用、法医鉴定、损失情况去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
  • 先由交警对事故做出认定,赔偿问题你可以查一下最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应当赔偿
  • 您还可要求对方支付营养费、交通费、
    如构成伤残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护理费按照当地省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带治疗终结后,定残。交警调解不成,将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
    赔偿项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 可以先做个伤残鉴定
    将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
  • 可以先做个伤残鉴定
    将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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