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叔叔今年70岁,失足掉路已无水大水池中,该处系混凝土浇制,坠落后导致死亡,该处系村里所有,并承包给个人,现闲置,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人以火化,请问应该如何索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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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答如下:水池的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的就是承包者,索赔首先应有相关证据,包括相关的死亡证明等,索赔的范围主要就是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如需详询或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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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过错责任由承包人赔偿,具体标准你可以查一下最高法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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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大水池的管理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电话沟通提供给我的案情越详细我越能更好地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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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池的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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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聘请律师应当收集你叔叔死亡的地点\\死亡原因以及没有现场防护措施的和管理人身份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水池管理人和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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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