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0年3月4日进公司,试用期为两个月,4月份公司开始给我交五金,7月10日才签合同,但合同期限是2010年4月4日至2011年4月3日。由于最近我得罪了上司,上司让同事于我工作能力差为由劝说我辞职,但我不想白白辞职便宜了公司。请问我辞职能得到补偿吗?或者我该怎样做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能得哪些补偿?因为情况紧急,请速速帮我解答,谢谢!急、急、急

继承
2010-12-28 10:26: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