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分公司是集团公司设在本市各县(市、区)上的分公司之一,具有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经营合同》统一由集团公司印制后分发至各分公司,且集团公司在本《经营合同》中载明“分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受集团公司委托签订本合同并承担权利义务”。请问:我分公司可否直接与他人签订本合同,即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公章呢?还是应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集团公司公章?或者应由我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集团公司公章?

公司企业
2010-12-26 18:15: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5183
借条怎么写有效能够法律追回借款
借条怎么写
借条怎么写有效能够法律追回借款
证券公司分公司是法人吗
民法典 815
证券公司分公司是法人吗
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么
民法典 1225
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么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4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6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