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情况是这样的,我的老板是北京的,想在长春市办一个职业培训学校,办理手续时要求法人具有当地户口资格,我是长春市户口,让我当学校的法人,所以我和她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如下:
法人代理协议
甲方: XXXX 身份证号:
乙方: XXXX 身份证号:
因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在长春市举办职业培训学校,办理手续时要求法人具有当地户口资格,由此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甲方与乙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学校固定资产与一切资金投入均归甲方所有,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办学。
(2)、负责协调与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法律纠纷。
(3)、聘请乙方为甲方的法人代理,担任学校董事职务。
(4)、负责学校一切人事.财会与法律法规有关等事务并有义务告知乙方。
(5)、负责办理学校的一切相关手续。
(6)、如外地户口可以作为法人,乙方需将法人及相关手续变更给甲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变更法人及相关手续,学校所有资产归甲方所有。
(7)、在学校经营中出现一切违法行为如债权、债物等负法律责任时均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1)、作为甲方的法人代理积极配合甲方,在甲方监督下负责一切法人签字;但不能违背甲方意愿私自行使职责和盖章,如有违反需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法人的资质印章归甲方使用,出现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对甲方做出的重大事件有知情权。乙方对甲方以法人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件有权查阅并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我想问一下,以后学校无论出现情况,是不是和我没关系,我是不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个合同有效吗?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嘛?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