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十年前借给一个朋友二十万元,后来这个朋友由于破产后人就失踪了,现在才听说这个人在广州开公司,而且生意做的很好,并且有房产,不过具体在哪里就不知道了,借条是十年前写给我的,请问这个借条在法律上有效吗?我现在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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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会受理,建议聘请律师介入固定证据。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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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如对方不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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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钱。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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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效2年,法院不会受案.
你可找他本人还钱,如不行,应搜集好你年年在追讨他的借款,并一直没有放弃过他这笔借款的相关证据,看法院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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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进行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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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具体写明还款日期,可以起诉并能得到支持。建议必要时候调查并保全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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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最好带上材料面询本律师,以便为你找到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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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受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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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