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成立的公司,在公司起步阶段,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做为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员工工资,办公设备等)使用吗?有什么限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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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当然可以使用,只要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是可以的,并无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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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当然可以用。但是必须是用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支出范围。超出该范围是不允许的。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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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属于公司财产,当然可以用于作为流动资金(办公用品、工资、购买办公设备),也可以用于购买或租赁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还可以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如采购货物,支付服务费等,或者用于对外投资等等。一句话,只要是用于生产经营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是可以的,并无法律限制。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用于股东(自然人)的个人消费,或者被股东挪用。
法律依据:公司法原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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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于公司的经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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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担当企业法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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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