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在一家清洁公司上班(1000元/月),因心脏病发死亡了,公司给他买了社保,社保鉴定为非因公死亡,尸体在殡仪馆停了40天了还没火化,他上有80多岁的母亲,下有两个小孩,大的9岁,小的7岁,他老婆(没结婚)也是自身难保的那种人,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赔多少钱?由谁赔偿,赔偿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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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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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可以要求补偿15个月的工资,有几万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助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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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广东省的)赔偿15000元给家属(父母、配偶、子女),社保由家属申请社保局安规定退发给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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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丧葬费、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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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