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往了4年的男朋友现被羁押,他年后3月带了我一台7千多的电脑去信丰,因为他在信丰工作,他背着我同时和信丰一女人交往,他被羁押后我一直在追问电脑在那,他委托别人转告我,电脑在他给羁押前一星期给他交往才4个月的女朋友那里,并告知她的打工工厂地址和她的手机号码,我电话和她沟通多次,她说电脑是他送给了她,还有她借了500元给他,所以这电脑属于她的。电脑购物发票都在我这里。我怎样才能拿回我的电脑呢,我能不能起诉她?以什么名称起诉。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前一次写错了区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