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7年买的拆迁安置房,当时房价24万(当时还房产证还未发放),合同规定如果违约需赔付50%违约金。
今年5月房产证已发放,原房主表示,现房价已50万左右,要我加钱,否则不肯过户。宁愿违约。
如果原房主执意违约,我是否只能拿到原房价的50%赔偿,而不是现房价的赔偿。
我想要房子。毕竟当时24万可以买到房子。如果只能拿原房价的50%赔偿,现在根本买不到房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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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房东违约不是只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了,你是可以要求按照涨价幅度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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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宁愿违约都不愿意卖房子,那么你可以尝试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者在向法院提出违约金时,让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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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