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修建楼顶隔墙时发现,邻居家的墙体和楼顶蓄水池向我家这侧占过来了约5公分,导致我家楼顶隔墙无法修建,并且邻居家的蓄水池经常溢水到我家这边,把我家的墙体浸湿。与邻居就这件事交涉时,对方还恶语相向,居民小组和居委会都反映过,无果。我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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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涉无果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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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崔寓翔律师,您的问题已获悉,现解答如下:
1、《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2、《民法通则》第83条也规定了不动产相邻方妨碍了对方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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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