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不久在一家医院做剖腹产手术的一名产妇,
上午发现有肚子有点痛于是去了医院,再上午检查了彩超后胎医生说位正就是羊水有点少其他指标都正常,下午阵痛的越发厉害。 在晚上检查中发现羊水有胎粪,于是马上进行了剖腹产手术,在9点多的样子小孩出生发现子严重缺痒,于是医生要我门马上转院,在转院的同时 我门有个距离我门5分中路程的一家大型医院,可院方没与我门商量直接送我门到距离我门25分中路程的医院,以至耽误了最加抢救时间导致我家宝宝送到那家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在送去的同时宝宝还有好几次微微的哭泣声)请问我可以找医院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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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医疗纠纷专业性比较强,建议您立即封存院方的所有病历资料,保存您手中的所有就医的资料、单据,并复印另外一家医院的抢救资料,如您所述,该医院存在过错,应该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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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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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医疗事故
医务人员没有尽到说明、告知义务,造成婴儿的死亡,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在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有过错,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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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需要找什么证据吗?我可以述说当天所有情况
要怎么才能找到医院理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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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及早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到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明确为医院存在责任,需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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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法医咨询 看构成医疗过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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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相对复杂并且专业性较强,建议及早聘请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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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具体找哪个部门,医院有的不一样,有医政科、医患科、保卫部门等,反正杂七杂八的,没有统一名称,您到医院问一下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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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