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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了解一下, 1 当买的40年产权的房子土地试用期到期后,房子的各项设施功能已经达不到安全水平,物权法是怎么解释的。 2 房子的功能可以继续居住,怎么办理手续,按照什么标准交钱。 谢谢!

其它综合
2010-12-23 12:19: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居住用地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你买的是商业地产,40年产权,商业地产现在还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 您好,物权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您可以比照居住用地。
  •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对于在续期过程中是否付费的问题,立法部门考虑到:此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过早的规定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几十年后,国家富裕了,到时政府是否还要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多少,标准如何,应该由国家根据当时现实情况做出科学的决定,而且即使《物权法》对此不做规定,也不会影响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关的规定。因此《物权法》对续期时是否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 目前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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