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一直患有心脏病和呼吸暂停综合症,因贪污上诉一直是取保后审,现12月22日判5年送往看守所,由于有病经双市人民医院检查后拒收,请问这种状况办保外就医都还需要办啥手续?请好心人告之!谢谢!
-
1、罪犯如需保外就医、应由看守所讨论通过、报狱政科审查、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罪犯的疾病鉴定由看守所派人带领罪犯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应当根据罪犯的病情组织有关科室医生成立3人以上鉴定小组、负责出具鉴定文件、并附诊断、辅助诊断等证明文件、在鉴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呈报保外就医之前、看守所应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必须有担保人。
4、看守所接到罪犯被批准保外决定后,应及时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应向看守所交纳2000至5000元保证金后办理出所手续。
-
先由家属向监狱提出保外申请,监狱初审合格后,到省政府指定医院做保外医疗鉴定,鉴定合格后,办理取保手续,监狱有关部门集中研究通过后,报省监狱局批准后,可出监就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