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创办公司股份分配问题。我有一个很有价值的专利技术,找了个朋友合伙办公司,他出资金100w,我们协议他占60%,我占40%,我们签了一份简单协议,并且盖上了所创办公司的公章。
请问,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另外,我这应该算技术入股,有没有所谓技术入股有最高比率上限之说?
如果有,请问是多少?
望各位专家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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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上限,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不能低于30%,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不能超过70%。如果对专利技术的价值不能确定,可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2、股东一般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也可以共同协商约定不按出资额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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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协议必须经过出资人签字或者盖章后方发生法律效力。由于公司尚未成立,直接盖上一个公司的公章,双方当事人均未签字的话,该协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须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因此,技术入股的比例最高为30%。由于专利技术的价值难以直接确定,建议你们双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该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后再确定股东出资数额和持股比例。你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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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没有限制,但货币出资必须达到30%以上,你们符合相关规定
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专业公司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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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而不是盖公章。技术入股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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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