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在三年前向我借了钱,我一直不好意思向他要回钱,借条上没写明还款日期。听说只有两年有效期,那我这借条没用了吗?
-
(1)其实,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你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
(2)你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你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你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可能被法院驳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你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
-
照你所言,你的借条还没有过诉讼时效,但是你也应当及时诉讼。
-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不受二年限制。注明了还款期限,受二年限制,所以你不要担心,你的借条还是有效的,与你朋友好好沟通,把钱还给你。如果他态度不好的话,就向法院起诉。
-
借条有效,及时起诉,要求还款,否则时间越久,要回来的可能性就越小。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