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殴打了一位未成年人,他应偷我东西引起!我们到派出所和解了,我因此陪了1000元的医药费,但事后他又找到我说:他提起法医鉴定,要打官司!那我会受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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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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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情严重的,可能会受到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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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的后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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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伤势达到标准,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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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你就构成犯罪。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也就是民事赔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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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致伤属于违法行为,对造成伤害后果应予赔偿。但考虑到受害人具有盗窃行为,具有明显过错,你可以主张你是一时激愤打人,应减轻赔偿责任。且你们已经在派出所达成了和解,该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赔偿协议履行,对方再提起诉讼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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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