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本人写的一张借条向朋友借了二十万还互相签写了一份合同借款。为6个月每月利息两万正,当初他给我钱的时候就把利息两万给扣除了只给我拾捌万,拾捌万我就用了一个月。就归还给他本人了,我是分两次给的。就在第29天的时候我还了十五万,随后隔了两天我又归还五万,第一次给钱的时候他给我写了收条十五万,我向他要房产证还有我给他写下的借条,他说收了剩下的五万在还我。我想朋友也没甚事的。可在我两天后在次归还剩下的五万时他没有给我写收条说明天在把我的房产证还有借条一起给我。可我等了两个星期也没等到他把我的东西拿回来。可等到我的是。。。他又向我要两万圆利息我没有给他,但现在他向我提起了上述,以我没归还他本金五万圆还有两万利息为由对我提起了起诉。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